向大家强烈推荐这本书:《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法律出版社2010年5月版)。
最近一直在阅读与美国的言论自由相关的书籍。中国的几位学者,虽然也都堪称国内这个领域的翘楚,所写的书也均为高头讲章,但跟别人一比,高下立现。想想也难怪:这是别人家的国学啊。
推荐理由如下:
一.这是一本好看的学术书,所谓“好看”,自然也包括翻译在内。
二.读这本书,你会很快明白为什么说“自由不是免费的”。
学者们从来都说:谁说美国人不是由于运气特别好才拥有了世界上比之于别国更完善的宪政制度呢?(这点连宪政制度的母国英国都不能比)我曾经也很以为然。现在看来也并不纯然是运气。这更有点像是用来安慰自己和别人的丧气话。
美国的开国者们,几乎个个都是因拥有了一定财产而变得教养的新教徒,财产使他们得以气定神闲地“闹/革/命”。而所谓“革/命”,在他们的词典里的意思,除了驱除英国的殖民统治外,这些开国者们,不论在具体的制度层面有多大分歧,都一致认为:如果革/命只是意在赶走殖民统治者,那么其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能承托起他们自身选定的生活方式的政/治/制/度。这与中国近代以来历次急匆匆的革-命,尤其是那最后的一次,是何其地不同啊!这群有财产因而也有教养的人(“有财产者有恒心”)正是美国革-命的主导者,或者反过来说,正因为他们的身份最能代表美国人中的大多数(代表最广大美国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__^*) 嘻嘻……),因而顺理成章地成了民意代表和美国革、命的主导者。
又因为当时的美国几乎全民都是清教徒,所以除了知道要奉上帝的旨意拼命赚钱之外,更知道在别的方面(比如权力欲等)要有所节制,是故分权才在国家制度层面成为可能。这也就是阿伦特所分析的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很重要的一点区别:在美国,由于财产/经济的问题已在殖民地时期基本解决了,美国革命由此成为较纯粹意义上的政治革命,宪政制度的构建也就成为了人们当时讨论的重点。而后者则兼负社会革命的任务。革命的目的初期目的是打破专制,但中间出现了一个转向,要解决从根本上说仍是由于专制、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广大民众的贫困问题,而这正是其最终走向专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参照我们很熟悉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观念,就完全不难理解当时人们的处境)。
如果承认阿伦特的一家之言有一定合理之处的话,则可以说:一个社会拥有恒产者的数量,对这个社会发展路径的选择甚为关键。但一个人人有恒产的社会,恐怕绝非一朝一夕能建立起来的。这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在过去和现在,乃至未来都将面临的问题。
因贫困而渴望发展,这原属人之本能,无需给出特别的理由来加以解释。而我们曾经浪费了多少年,付出了何等惨痛的代价,才终于在这一点上回到了常识的轨道之上。可是自由呢?美国革命并非纯为经济利益。“不自由,毋宁死!”、“无代表,不纳税!”,这两句后来响彻世界的口号最初都是由美国民意代表在英国国会上喊出来的。“自由既是发展的手段,又是发展的最终目的”,阿玛蒂亚·森这一富有历史穿透性的观点,要过多久才能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真正的共识呢?